信托牌照
信托业务是“信托关系+资产管理服务”,信托关系只是信托业务的基础法律关系,信托公司在信托关系基础上附加各种不同的资产管理服务才构成信托业务。这正好与家办服务中最重要的财富规划、家族传承、资产管理、税务优化、企业治理等吻合,而3WAIFO——全球数智化AI家办系统正是在该业务理念下诞生。
委托关系
(法律属性)委托人
受托人
受益人
信托财产
信托业务
资产管理
(金融/服务属性)财产管理
财产运用
财产处分
信托作为唯一跨全市场的金融牌照,可以集成多种金融工具和管理工具,可以通过不同法律关系的重构,将各方主体集聚在信托平台上,集中各类资源,整合各方智慧,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解决方案
信托法给与受益人巨大的保护。它对受托人赋予的信义义务,规定受托人必须为受益人的利益来管理财产。受托人除了要遵守信托契约等文件的明确约定,还要遵守忠实义务、谨慎义务等法定义务
所有权和利益的分离,与公司法下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异曲同工之妙。信托制度使委托人得以借助受托人的专业能力,提升对信托财产的管理效率
委托人可以为各种目的而创设信托,也可以通过信托条款约定财产管理的方式、运用的范围、利益分配的规则、受托人拥有的权限等各式各样的内容
基于信托制度管理连续性的特征,信托可以从始至终为实现委托人所设定的信托目的持续管理、运用信托财产,甚至在委托人死后,信托仍然能够按照其意志运行
香港作为全球信托中心的优势
拥有百年悠久历史
港信托已拥有逾百年历史。综观香港100多家信托公司,公 司背景均属于国际大银行、保险公司及金融服务集团等,而至今无任何信托公司倒闭及破产案例。
香港尽享国际中心的优
•作为亚洲的国际金融中心,香港也是国际理财中心
•信息发达,全球视野,金融产品多元化
•拥有完善的银行系统,没有外汇管理制度,资金流动自由
•金融行业的专业人士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
法律制度完善
•完善及历史悠久的信托法律:至今超过100年历史
•委托人在香港成立信托后,不论任何国籍,其资产仅受香港法律保护监管,其他国家无权干涉
•香港的信托无需进行登记,更有效保护委托人的隐私权
•《香港私隐条例》可保障客户的个人资料安全,而无完善的监管架构可获香港 永久信托账户需向任何国家或机构透露
完善的监管架构
•香港持信托牌照的公司直接受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司长监管
•香港信托机构属于交叉金融行业,受到多方机构同时监管
可获香港永久信托账户
根据2013年香港信托法律(修订)条例,创立人成功开设信托账 户后,其信托账户可永久使用。因此,香港信托可无限期延续保 障资产的期限,能有效规划多代资产继承。在大部分普通法司法 管辖区,普遍均未能无限期延续信托,例如,新加坡-100年;英 国-125年
联系我们
3W.COM